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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饰装修资质标准
2013-04-28  点击:2538
 装饰资质一共分为三类:装饰专项设计、装饰专业承包、装饰设计与施工三种资质。

办理最常见的是装饰设计与施工资质了,此资质可直接办理二级。

  (二)二级

  1、企业资信

  (1)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
  (2)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,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,

     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;

  (3) 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

    (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)不少于2项;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

    (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)不少于4项;

(4)近三年最低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。

  2、技术条件

  (1)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,

    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(注册结构工程师、建筑师、项目经理)

     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;

  (2)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(结构工程师、项目经理)

     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。

  3、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

  (1)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;

  (2)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,运行良好。具备技术、安全、经营、人事、财务、

     档案等管理制度。

 

  (三)三级

  1、企业资信

  (1)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
  (2)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,净资产不少于60万元。

  2、技术条件

 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三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,

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(建筑师、项目经理)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
  3、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

  (1)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;

  (2)具有完善的技术、安全、合同、财务、档案等管理制度。

三、承包业务范围

  (一)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,

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咨询、设计、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,

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、项目管理等业务(建筑幕墙工程除外);

  (三)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

(建筑幕墙工程除外);

   (四)取得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

(建筑幕墙工程除外)。

按规定审查申报企业的如下资料: 

1、《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》及电子文档;

 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;

 3、企业设计资质、施工资质证书正、副本(新设立的企业可不提供); 

4、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;

 5、企业章程; 

6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简历及任命文件; 

7、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、毕业证书、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

、职称证书、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; 

8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、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、个人业绩证明(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) 

9、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、毕业证书、职称证书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、

个人业绩证明(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);

 10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(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)

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,

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; 

11、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; 

12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、安全、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; 

13、资质证书正、副本; 

14、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; 

15、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。